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组织“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媒体一线观察”调研采访活动,《法治日报》记者跟随采访组一行来到福建。
“一片叶、一根竹、一张纸、一双鞋、一块玻璃、一组电池”,在福建,一批特色产业集群蓬勃发展,民营经济发出耀眼光彩。
“民营经济是福建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福建法院充分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为福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秀平说。
围绕服务本地重点产业、行业,办案法官有哪些所思所想、担当作为?有哪些可复制的多元解纷经验?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采访。
守护金融秩序稳定
福州,金融机构齐聚,为经济活跃发展注入“活血”。如何让金融秩序保持稳定,不因纠纷、诉讼“梗阻”?记者在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找到了答案。
据介绍,2024年7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台江区政府、数字福州集团共同筹建的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和福州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两个中心在同一栋楼办公,共同守护金融秩序。”福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郑鋆介绍说,两个中心在“金融机构、政府、法院”三方协同下,构建起“调立审执”全链条、漏斗式的数字金融治理“生态”——
数字金融审执中心由福州中院立案庭、清破庭、执行局及六个城区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团队负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以及保险类纠纷等金融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并实质开展先行调解和诉中调解。同时,审执中心为多元化解中心提供司法资源支持和调解指导。
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吸纳福建省信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多元数字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特邀调解组织,此外,还有23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41名机构调解员入驻,负责开展金融纠纷的先行化解工作。中心成立以来,为39435件金融纠纷提供了先行化解服务。其中,成功化解纠纷37250件,涉及金额63.07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35.55天。
守护发展基础稳固
在宁德市霞浦县,自古便有“八闽海鲜出霞浦”的美谈,渔业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
“养殖户、渔民出海周期长,水域分散、人员流动性大。以往涉海、涉渔纠纷常常面临送达难、应诉难以及纠纷专业性强审理难的情况。”霞浦县人民法院三沙人民法庭庭长苏玲玲告诉记者,为此,三沙法庭探索出“船头审案”“候潮解纷”巡回审判模式,将调解、审案现场移至渔船、码头,根据伏季休渔时间安排集中审理、集中调解,利用渔船返港补给、渔货交易等自然形成“法治窗口期”化解纠纷。
霞浦县法院搭建了海上司法服务平台,设立七星、东冲、海岛乡北礵岛等诉非联动工作站,同时在东壁生态旅游点建设逅海涉旅纠纷巡回工作站,推进“诉服村村通”智能设备向海上社区、沿海行政村、热门景点延伸覆盖,依托宁德法院诉非联动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诉讼服务“全链条”线上办理。
在三沙法庭,记者遇到正要去上门调解的宁德市人大代表、三沙商会会长、霞浦法院特邀调解员黄光清。
三沙法庭内设立了黄光清金牌调解室,积极探索开展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巡回调解等便民调解方式。从2023年至今,调解室调解涉海纠纷司法确认率100%,实现当事人零反悔、零申诉。
采访中,记者发现,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着眼于长远发展的解纷理念的运用在宁德法院非常突出。
2023年8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蕉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同成立宁德市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宁德市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形成法官指导、调解员先行、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的“多元互动”模式,有效提高普惠金融纠纷调解效率。
蕉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敏剑说,“一站式”化解中心引导暂时性经营困难的普惠金融借款人、渔民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推动银行联合政府部门提供纾困方案,根据养殖周期、市场行情给予借款人一定的缓冲期。同时,对出现恶意拖欠还款等当事人,优先立案、快速审理、迅速执行,防止逃废债的情况发生。
守护市场良性竞争
泉州历史悠久。在古代,它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如今,经济、技术、文化的多元交融,不断迸发着创新、创造活力。
泉州是国家首批确定的23个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之一,在鞋业、休闲服装、陶瓷、民间工艺品等领域拥有多个世界级区域品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旺盛。5年来,泉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759件,审结17801件。
记者在泉州法院采访了解到,围绕陶瓷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市场良性竞争秩序,泉州法院奏响知识产权保护“交响乐”。2024年,泉州中院与江西景德镇、广东潮州两地中院先行先试,共同签署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构建闽赣粤三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助机制。今年4月,这项机制效用延伸至八省八地,泉州、唐山、景德镇、潮州等主要陶瓷产区的两级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陶瓷知识产权保护从“单点保护”向“系统集成”提升。
围绕鞋服制造和品牌保护需求,晋江市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明确商标权利人不能“一授了之”,合理界定商标权利人监督被许可人商品质量的同时,也应保证不侵害其他商标权利人品牌利益。
“福建法院推动品牌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司法保护,助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助力品牌经济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徐秀平如是说。(记者 张昊)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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